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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法官巡回办案化解顽固积怨

发布时间:2018-08-29 19:21:02


    邻里间本该互敬互让,然而,家住郏县渣元乡的赵某甲和赵某乙两家却因为共同道路使用问题从昔日友邻变成了“死对头”。8月28日,郏县法院党组成员张会利亲自上门调解纠纷,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赵某甲和赵某乙系东西邻居,两家共用一条南北出路,此路亦是赵某甲家唯一的出路,赵某甲将此路硬化,两家一直和睦相处。2017年,赵某乙在重建自家房屋时,在路上堆放杂物,并因施工造成路面损坏。为此,赵某甲多次阻挠赵某乙施工,双方继而产生矛盾,积怨越来越深。2017年11月,赵某甲和赵某乙在家门口大打出手,造成赵某乙受伤。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甲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双方就赔偿一事协调未果。2018年8月24日,赵某乙将赵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七千余元。 

    接到此案后,张会利法官放弃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立即通知双方进行调解,但在两天的调解中,双方一直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后经过仔细了解,法官发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这条共同道路如何使用上。如果就案判案,双方之间的健康权纠纷虽然可以结案,但双方的矛盾仍然存在。为化解两家的积怨,8月28日下午,张会利法官决定亲自来到原、被告家中,现场就双方的矛盾症结进行重点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赵某乙同意将杂物清除,保障道路畅通。赵某甲表示不会再阻挠施工,双方同时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予以履行。 

    “我们两家的矛盾之前经村里、乡里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这次真是多亏了法官,亲自跑来给我们解决纠纷,太感谢了!”赵某甲拉住张会利法官的手感动地说。至此,双方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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