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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欠钱不愿还 法院政府齐出面

发布时间:2018-08-28 08:51:34


    近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村委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郏县某村村委会自筹资金硬化道路的过程中,时任村委会主任刘某以村委会的名义向郭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借条上约定了利息、明确了资金用途,刘某在借条上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道路硬化后,郭某向刘某催要欠款,但刘某以村委会没有资金为由推诿不还,村委会换届后,新任村干部对这笔借款只字不提,最终,郭某将刘某及该村村委会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借款的行为属于正常履行职务,且2万元借款全部用于道路硬化,遂依法判决该村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郭某2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村村委会没有履行偿还义务,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恰逢郏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顺利召开,郏县县委办公室、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在筹备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支持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法官遂主动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在当地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下,当地政府的包村干部和执行法官从诚信社会、履行村委会义务的利弊,给该村村干部做思想工作,并明确告知他们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及法院将会采取的强制措施。

    最终,在包村干部和执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该村村干部同意履行村委会的义务。近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村支部书记张某代表该村村委会和郭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村委会的全部义务。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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