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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8-08-22 12:02:46



    8月22日上午,郏县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郏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四项贯彻落实措施,推动法院工作有序开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主持。

    会上,宋景婵院长传达了8月20日上午召开的郏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会会议情况,学习了县委书记韩宏亮在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郏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宋院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用心领会、用情感悟、用力落实,以韩书记的讲话精神引领和指导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工作,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二是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好三大攻坚战,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要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要学习弘扬焦裕禄同志对群众的亲劲、抓工作的韧劲、干事业的拼劲,以“三股劲”精神为引领,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定最高的标准、挑最重的胆子、啃最硬的骨头,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目标不放松,以目标倒逼任务、时间倒逼进度、问责倒逼落实。四是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三清”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法院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风肃纪,力争实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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