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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院执行局宋新亮庭长到郏县法院督导“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3 11:05:24



    8月11日下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宋新亮庭长到郏县法院对该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督导。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执行局长刘晓军等陪同督导调研。

    刘晓军局长对涉党政机关案件、涉公职人员案件、涉事业单位及村委会案件、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破解“执行难”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逐案汇报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案件未结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听取汇报后,宋新亮庭长对该院执行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到最后的总攻时刻,时间紧、任务重,形势相当严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以更加过硬的措施和作风坚决打好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二是紧盯目标,查漏补缺。要紧紧围绕“四个基本”目标任务,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进行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确保顺利实现三个90%的目标。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要及时主动向辖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以获得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时要不断加强与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的联合惩戒作用。

    最后,宋景婵院长指出,郏县法院在平顶山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将以百倍的决心和信心,攻坚克难,奋勇拼搏,以“一性两化”为重要抓手,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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