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朋友借款反目为仇 法官调解重归于好

  发布时间:2018-08-06 09:46:13


    8月3日上午,在郏县法院堂街法庭朱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调解,曾因借款反目的原被告双方当场重归于好,把手言欢,再续朋友情。

    关某与赵某是朋友关系。2015年,赵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向关某借一万多元。后赵某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借款,便对关某一直避而不见,而关某因家中经济困难也需要用钱,双方因为此事而闹得不可开交。关某在多次找赵某讨要欠款无果,又联系不上赵某的情况下,便起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8月2日,案件立案后,因为没有赵某的联系方式,承办法官朱彦军就与书记员一起,冒着烈日赶到赵某家中送达应诉手续。经了解,赵某某在生意失败后,一直在外打工,其父亲不久前发生意外,其儿子今年又考上了大学,家中经济十分困难。看到这种情况,朱法官决心帮助这一家度过难关,争取做通关某的工作,调解这起案件。8月3日一大早,赵某和关某赶到了法院,赵某见到关某后,连声向关某表达歉意,并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就偿还数额以及如何偿还双方一致存在分歧。朱法官耐心的向关某某说明了赵某家中的情况,希望他念在朋友的情分上,作出一些让步。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同意分期偿还关某借款18000元,剩余12000余元的利息关某放弃。

    案件调解结案后,关某与赵某紧张的心情也放松下来,两人坐在一起聊起了家常,脸上溢满笑容,一起纠纷就此画上了句号,一段感情也和好如初。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8226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