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深夜九点多了,为了送达判决书,郏县人民法院冢头法庭的赵法官依然在于某家门前焦急的等待着……这已是赵法官第三次登门了,但功夫不负有心人,赵法官最终成功向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2015年5月,于某通过牛某介绍向原告徐某借款50000元,牛某对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于某和牛某共同向徐某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徐某多次向二人催要无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赵法官为了查明案情,多次去于某家了解情况,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调解,希望于某能尽快还款。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于某坚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致双方无法达成调解。于是法庭在开庭之后及时制作了判决书。
为了缩短办案周期,尽早送达,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当事人徐某在知道赵法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奔走于某家的事之后,对赵法官积极尽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和佩服,对法院为民司法的工作作风称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