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转移财产躲避执行 通缉抓获立马还钱

  发布时间:2018-06-25 16:12:25



    “谢谢法院!谢谢你们!……”6月25日,申请执行人曹某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接过被执行人王某的亲属送来的8万余元执行款后,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曹某有偿乘坐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行驶过程中因王某操作不当致使电动三轮车侧翻,造成乘坐人曹某受伤。经交警大队调查,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曹某于事故当天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王某垫付3100元医疗费之后便不再现身。曹某出院后,将王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曹某损失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曹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发送相关执行手续,督促其履行自己的义务,王某表示会尽快想办法凑钱。但在执行法官走后,王某便玩起了“躲猫猫”,既不露面,也不开机,甚至连家都不回。执行法官查询王某财产信息时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已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卖给其女儿。经执行法官深入调查发现,王某名下的房产是16年3月过户给其女儿的,而车祸是发生在16年的1月份的,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故意躲避执行。王某的行为致使法院已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立即将证据搜集完毕,移送给郏县公安局。郏县公安局立案后将王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

    6月20日,执行法官接到郏县公安局电话,王某已经抓获,执行法官见到王某后,王某立即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跟申请人协商还钱。6月25日,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被执行人王某的亲属将全部案款交到曹某手中。至此,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8383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