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一名性格暴戾的男子竟然持刀冲进岳父执教的小学校园里,将其岳父砍伤。6月19日,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涂某的女儿是夫妻关系,2015年,马某因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加上长期对妻子使用家庭暴力,打骂不止,于是其妻子便离家出走。妻子走后,马某多方寻找无果,便将怒气发泄到岳父身上。他先后两次到岳父涂某家中进行打砸,后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为了躲避马某,免惹事端,涂某多次进行工作调动。2017年3月,马某再次打听到涂某在郏县某小学任教后,便径直前往该学校,持刀与涂某在办公室内发生厮打,将涂某眼部、胸部、腹部等多处扎伤。经郏县公安局鉴定,涂某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郏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因家务琐事对其岳父怀恨在心,持刀致涂某轻伤,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综合考量其他量刑情节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