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法院薛店法庭认真贯彻“以调为主,案结事了”原则,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功能,注重维护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出发点,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今年元至七月份,该庭共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43件,全部和解处理,调撤率达到100%,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2009年3月,薛店法庭受理原告李某诉被告马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双方草率表示愿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庭同志考虑到当事人尚有一子一女正在上中学,且成绩优异,如果二人离婚对子女成长及家庭稳定都十分不利,于是分头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帮助他们回忆亲情、分析过错。经过五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终于放弃了离婚请求,离开法庭回到家中。一周以后,法庭同志回访到其家中,见李某、马某和好如初,对法庭同志交口称赞、感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