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来到长桥镇白庄村文化广场,在这里,他们将公开审理一起盗窃案,以案普法,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谢某,男,系郏县某家具厂工人。2018年4月12日,谢某进入某家具厂职工宿舍找工友的香烟时,发现王某床铺被子下面衣服口袋中有1万元现金,见四下无人,谢某遂将现金盗走。同月14日,谢某将所盗现金中的9700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其余300元用于消费。案发后,谢某于当月2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庭审中,法官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使整个庭审过程标准规范、紧张有序,赢得了围观群众的阵阵掌声。鉴于谢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主动退还被害人赃款,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进行从轻处罚,法官遂当庭作出判决,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昧着良心偷别人的辛苦钱,活该坐牢!”“孩子,你要好好学习,将来要做好人,可别学人家偷东西,做坏人!”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热烈地讨论着,纷纷表示,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观看庭审过程,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今后一定要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绝不触犯法律的底线。
此次郏县法院深入村庄现场开庭,让村民们在家门口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