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刚上班,郏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门前就一片热闹,几名当事人将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立案庭庭长刘国欣的手中,对他们依法立案、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案外人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了“希望金融”平台,该平台实行实名注册,用户之间可以依法依约进行借款。2017年4月,陈某通过平顶山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在“希望金融”平台注册的会员借款6万元,借期6个月,年化利率7.5%,赵某为该笔借款的共同借款人,李某、王某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因陈某、赵某人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向出借人垫付了该笔借款本金及本息。依照协议约定,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垫付之后,有权向陈某进行追偿,并有权向陈某收取1%的垫付服务费。后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多次找陈某等人追偿无果,无奈之下,该公司向郏县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案件属于网络借贷引起的追偿纠纷,立案庭的刘庭长高度重视,在当事人来立案时,认真查看相关材料,发现“希望金融”平台是由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平顶山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在郏县设立的子公司。陈某、赵某、李某、王某四人住址均为禹州市某乡镇,且借款协议是以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陈某签订的。查看资料后,刘庭长耐心告知当事人该案件不属于郏县法院管辖,让其到相应的法院起诉。后来,平顶山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又两次来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够给予立案。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庭长亲自接待当事人,再次查阅相关材料,并详细询问该公司负责人,是否与当事人签订的还有其他合同。经过刘庭长的提醒,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才想起来,之前还与当事人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于是赶紧把合同送到法院。在这份补充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时,当事人有权向郏县法院提起诉讼。随即,立案庭工作人员对该起追偿权纠纷进行了登记立案。
案件受理后,平顶山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了感谢法院及时高效立案,感谢立案庭工作人员热情、专业的服务,便给立案庭送来了锦旗,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