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司法权威,使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的得到履行,切实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秦某与秦某涛系父子关系,2011年,秦某与秦某涛就房屋、承包土地及赡养问题达成协议。2015年4月,秦某将秦某涛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秦某涛支付赡养费9000元,秦某涛腾出一间门面供秦某居住。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秦某与秦某涛达成调解协议。因秦某涛不履行调解协议,秦某于2017年1月再次将秦某涛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秦某涛将自己的门面房一间交付给秦某。判决生效后,秦某涛一直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秦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家庭生活的和谐,并未强制执行,而是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希望被执行人秦某涛能自觉履行。5月18日下午,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来到秦某涛家中,首先从父子亲情的角度做其思想工作。其次向秦某涛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指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将会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秦某涛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解后,被执行人秦某涛同意履行义务。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秦某涛当场将房屋钥匙交到秦某手中。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