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法官们来到郏县王集乡龙头槐村,在众多乡亲的围观中,以案说法,就地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原告赵某是一位因患颈椎病行为受限,无法独立生活的老人。他与老伴共育有二子一女,由于长子常年在外打工,两位老人随次子在家生活。2018年3月,赵某不慎从草堆上摔下受伤,后被送往平顶山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4万余元。老人住院后,其他子女均积极照顾老人,支付医疗费用,而长子却以老人平时是跟随次子生活为由拒不分摊任何医疗费用,推脱责任不愿赡养老人。无奈之下,老人将长子诉至法院。
接到该案后,婚姻家庭的法官们考虑到该案是亲属纠纷,且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于是决定下乡开展巡回审判,同时邀请了被告的三个舅舅及本村村民进行旁听。5月10日,在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办公室里,法官们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赡养纠纷案。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及时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并向旁听群众宣讲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被告在法官的劝导和旁听人员的指责下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近年来,郏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对于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通过以案说法,不仅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更弘扬了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