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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久不付 法官上门调解当场结

发布时间:2018-04-12 15:06:12



    工资款长期被拖欠,无奈之下诉至法院。2018年4月11日,郏县法院民二庭法官亲自上门调解了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当场拿到工资款的王某笑逐颜开,对法官连连道谢。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0月,李某及其父亲共同承包郏县堂街镇某村房屋的墙体粉刷工程,并雇佣王某进行具体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李某共下欠王某工资款15000元。后经王某多次催要,李某偿还了10000元,但剩余的5000元一直拒不支付。2018年2月,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郏县法院的承办法官多次与李某联系,却一直联系不上。于是,法官决定亲自上门寻找被告的下落。2018年4月11日下午,承办法官与书记员按照王某提供的线索,前往李某的住所地寻找。经多方查找和等待,终于找到了李某。在向其告知案情并送达相关手续后,法官开始做调解工作。通过仔细询问工资未付的原因,法官找准双方矛盾的症结,反复对其进行劝解开导。法官朴实敬业的作风、耐心细致的调解感动了李某,李某表示同意支付工资款。于是法官立即通知王某到达调解现场。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当场把钱支付给王某。至此,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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