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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破坏环境 复植补种修复生态

发布时间:2018-03-28 19:51:46




    3月28日上午,郏县法院联合县检察院、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60余名干部职工在眼明寺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法院院长宋景婵,检察院检察长郭万春,林业局局长肖宏欣、环保局局长张国星参加植树活动。

    2017年6月15日、17日,张某、崔某等五人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滥伐杨树151棵,计活立木蓄积37.104立方米,检察机关对张某等五人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等五人均表示愿意补种树木,但由于家庭住址不在本地,积极支付了补种755棵树木所需费用,并与造林公司签订复植补种协议,委托该公司在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内代为补种。由于目前正是植树造林的大好时机,同时为了督促造林公司保质保量完成复植补种任务,郏县法院副院长韩晓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县检察院、林业局、环保局等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宋景婵院长表示,近年来郏县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时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设立“复植补种”司法教育基地,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在群众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此次植树活动,不仅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彰显了人民法院守护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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