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你们的努力下,我才能拿到这拖欠已久的赔偿款,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3月27日,申请执行人孙某拿到全部执行款后,握着郏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2016年11月,艾某驾驶小轿车与同向行驶左转弯的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孙某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后孙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艾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孙某负次要责任。孙某出院后,因与艾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将艾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艾某赔付孙某各项费用共计3.21万元。判决生效后,艾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孙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艾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多次联系艾某要求其按时履行给付义务,但是艾某均以没钱为由拒不配合执行。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艾某纳入失信人黑名单。自从上了失信黑名单,艾某的生活和出行都受到了限制。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艾某终于认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立即联系执行法官,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愿意与孙某商量还钱事宜,希望能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3月27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达成执行和解,艾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款交到孙某手中,法官也随即将艾某从失信黑名单里予以删除。至此,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