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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打架邻居反目 法官调解再续情谊

  发布时间:2018-03-09 14:45:44


    同村邻居理应和睦相处,王某甲与王某乙却因为一点琐事打架斗殴致使双方反目。3月8日,在郏县法院堂街法庭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友好的邻居关系得以延续。

    王某甲与王某乙系同村邻居,两家平时关系不错,两人还曾一起出去打工。2017年,两人因为打工的工钱问题产生矛盾,进而引起争吵斗殴,王某乙将王某甲的眼部打伤。后公安机关依法向王某乙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王某乙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300元。处罚完毕后,王某乙一直未对王某甲进行赔偿,王某甲遂将王某乙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七千余元。

    案件受理后,堂街法庭的法官冒雨来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庄,实地了解情况,并进行庭前调解。然而,法官经过仔细询问,发现双方的敌对情绪比较严重,当时调解的可能性较小,于是就按照法律程序向两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3月8日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当事人双方的女儿之前是闺蜜,因为此事也闹得非常不愉快,于是法官就重点做她们的工作,给她们摆事实、讲道理、说法律,希望他们能够转变态度,不要因为这一点小事就毁了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关系。经过朱法官的耐心疏导,王某乙的家人表示愿意赔偿王某甲。但是,双方就赔偿的数额存在不同意见,一直僵持不下。朱法官于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自己的办案经验,将各项赔偿标准向双方当事人一一列明。经过法官三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后,王某乙的家人当庭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王某甲,案件顺利结案。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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