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郏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邻里矛盾致人轻伤故意伤害案件,并依靠当地群众成功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了调解,社会效果良好。
被告人邵某与被害人孙某系邻里关系,因生活琐事双方发生矛盾,被告人邵某一时冲动将被害人孙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郏县法院受理后,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双方互不让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如果开庭判决,被告人免不了要受到刑罚,但作为邻居的双方家庭将有可能成为世仇。鉴于此类案件在农村发案较多,到案发地开庭,一方面能使周围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能让邻居们给邵某和孙某“评评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5月31日上午,合议庭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到案发地王集乡某村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本村及邻村300余名群众参加了旁听。合议庭还邀请当地乡政府的领导、派出所干警、村委会干部和村里德高望重者对民事赔偿进行了调解。通过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四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最终使双方抛弃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矛盾得到了真正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