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法官以情动人 顺利执结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18-02-07 11:13:04


    2月6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经过多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顺利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促进了社会和谐,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

    2015年,徐某与关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6年1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同年2月,关某生下女儿。2016年6月,双方因家务琐事生气后关某回娘家居住,两人分居至今。2016年11月,关某将徐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仍未能和好。2017年4月,徐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徐某与关某离婚,婚生之女由关某抚养,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50元,直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止。判决生效后徐某拒不支付抚养费,关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徐某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考虑到该案是家事纠纷,如果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手段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执行法官于是决定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希望徐某能自觉履行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劝其尽量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不要因为抚养费让孩子记恨于你,避免给女儿造成二次伤害。其次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指出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导致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解,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拿出一年的抚养费3000元支付给关某用于抚养女儿。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8905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