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错了,别拘留我,我现在就还钱。”1月25日,在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法官即将对被执行人郭某采取拘留措施时,郭某着急地说道。
郭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郭某于2014年6月、7月分两次共向张某借款110万元,并签订两份借款协议。后张某与郭某为还款事宜发生纠纷,张某将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郭某于2017年8月30日前偿还张某50万元,下余60万元于2017年12月20日前偿还完毕。调解书生效后,郭某未能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偿还50万元欠款。张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郭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并多次电话联系郭某与其沟通,但郭某一直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并未就此放弃,于1月25日冒雪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郭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督促他尽快还钱。但是,郭某态度坚决,始终声称自己现在没有钱,无法履行还款义务。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果断将郭某拘传到法院,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法官对郭某释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后,郭某仍然一言不发。见郭某态度恶劣,无还款意向,法院决定对郭某司法拘留15日。见执行法官动了真格,郭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立即联系亲属筹钱,并于当天下午将50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