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经过多番耐心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7年1月,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某路段躲避车辆时,与停放在道路边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刮擦,致王某受伤,双方车辆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王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贾某负次要责任。因为王某在医院治疗期间,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贾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11070元。判决生效后贾某拒绝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一直未发现贾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贾某家中做思想工作,了解到被执行人贾某脾气倔,但明事理,于是执行法官先释明判决理由,缓和并努力消除贾某的不满,希望尽快促使其自愿履行。起初贾某一直存在抵触心理,不愿沟通,执行法官便耐心的从事理、法理两个角度向其再次释明判决理由,并指出了不履行判决的后果。最后贾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便主动向法官认错,同意当场支付全部执行款,并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