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郏县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专题文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岳俊琦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6月21日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文章,全体班子成员就学习“红船精神”的心得体会进行了讨论发言。
就如何学习贯彻“红船精神”,宋景婵院长指出,红船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无论过去还是未来,“红船精神”都永不过时。她强调,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入挖掘“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深刻理解“红船精神”的丰富内涵,牢记这一永恒思想丰碑,切实履行职责使命,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法治的更高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红船精神”;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指示,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激励和鼓舞广大党员干警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