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早上5点,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灯火通明,7名执行干警队列整齐、精神焕发,对一名长期拒执的“老赖”开展清晨围堵行动。
事情是这样的:2014年7月,汝州某混凝土搅拌公司与河南某建设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约定由其向宝丰县某住宅小区1-4号楼(系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贾某为实际施工人)供应混凝土。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该公司向施工工程供应了248万余元的商品混凝土,但货款一直未予支付。工程完工后,经汝州某混凝土搅拌公司多次催要,贾某一直推脱不还,该公司遂将贾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贾某于2017年3月前清偿248万余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贾某拒不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汝州某混凝土搅拌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依法传唤被执行人贾某,但其均以各种理由均不到庭。随后,当执行干警找到贾某家中时,已经查找不到贾某下落,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12月19日晚,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贾某已经外出归来。执行法官当即将此情况汇报给执行局领导,经领导研究部署,决定由执行局副局长鲁青建坐镇指挥,执行警务大队长李梁毅带领7名执行干警于次日早上对贾某进行围堵。
果然不出所料,当执行干警赶到贾某家时,贾某正在熟睡,猝不及防的贾某被逮了个正着。执行法官将贾某带回法院后,对其做思想工作,辨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但贾某仍拒不配合工作,对履行义务一拖再拖。对于如此顽固不化的贾某,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