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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为外地农民工撑腰 助其追回血汗钱3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7-12-19 15:34:18


    “真没想到,我们外地人的讨薪案件,在你们郏县得到这么快速公正的判决,太感谢了!”前来领取判决的当事人姚某动情的说。12月19日,郏县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姚某、殷某等9名农民工兄弟追回工资33万余元。

    2013年5月,甲公司作为发包人将郏县某小区6#楼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委托张某、秦某与刘某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刘某进行具体施工。合同签订后,姚某、殷某等农民工被刘某雇佣到该工地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姚某、殷某等9名工人的工资却一直被拖欠。后姚某、殷某等人将甲公司、乙公司、张某、秦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劳动报酬。

    收到姚某等人的立案申请后,郏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绿色通道”,将该案快速立案,优先安排开庭,并多次组织调解。由于直接责任人刘某已被逮捕,故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郏县法院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依法快速做出判决: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向姚某、殷某等人全额支付劳动报酬33万余元。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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