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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发放204.8万元涉农维权案件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7-12-13 13:49:49


12月13日上午,郏县法院举行涉农维权案件执行案款发放仪式。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平顶山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祝建中,郏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出席仪式。郏县法院劳动权益保护合议庭成员,农民工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仪式。

仪式现场,刘鹏华副院长和宋景婵院长分别将转账支票发放到王某等七位农民工代表手中,共计发放执行款204.8万元。当领到期盼已久的执行款后,农民工兄弟的脸上都绽放出了笑容,并纷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随后,农民工代表将两面印有“人民的好公仆”、“立法为民 执法为公”的锦旗送到了院长和法官的手中,感谢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大公无私、一心为民的工作精神。

自全省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开展以来,郏县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辟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坚持“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高效办结涉农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确保及时实现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0件,审结96件;申请执行40件,结案27件,为农民工兄弟追回劳动报酬264万余元。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维权工作力度,打好涉农维权案件专项执行战役,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维护好、实现好涉农案件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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