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原告石某于2011年跟随被告王某到北京、天津等地干活,主要工作是焊接钢架。后王某一直拖欠石某的工资款不予支付,在石某的多次追要下,王某于2014年6月书写了一份证明,证明所欠工资款属实。但王某却迟迟不予支付。无奈之下,石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宋景婵院长在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后了解到,该案系农民工讨薪案件,遂立即对该案件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尽快排期开庭。在庭审中,宋景婵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活动,及时归纳争议焦点,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同时,为了尽快实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宋景婵院长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耐心的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王某最终同意支付工资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
自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以来,郏县法院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庄等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此次院长亲自开庭审理涉农民工案件,充分展示了该院对涉农维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维权工作力度,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涉农案件,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