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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院长开庭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27 12:48:50


11月27日上午,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亲自开庭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并通过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该案为赵某某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额在15000元以下,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条件。开庭前,宋景婵院长认真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情,并向双方当事人依法释明小额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庭审中,宋院长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娴熟的审判技巧和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用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语言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

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后,宋景婵院长征求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并站在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立场,通过情、理、法等多角度加以引导和劝解。最终,在宋院长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该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程序快捷、高效、便民的特点,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郏县法院高度重视小额诉讼工作,着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坚持院长、庭长亲自办案、带头开庭,为规范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起好带头示范作用,也为解决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升审判质效起到了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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