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你们不辞辛苦的为我的案件来回奔波,谢谢啊!”申请执行人李某如是说。9月4日,郏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
2016年2月,岳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至李某受伤,随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岳某和李某均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出院后与岳某协商赔偿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李某遂将岳某告上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岳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9059元。
判决生效后,岳某仍拒不履行,李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一直未发现岳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多次到岳某家中与其拉家常,进行沟通调解,并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所带来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劝说,终于促使岳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考虑到岳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又找到李某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李某同意和解,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