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中午,室外气温一度达到37℃,阳光炙烤大地。郏县法院薛店法庭的马法官却不畏酷暑,前往茨芭镇茨芭村,成功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调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尹某系同村邻居,2011年尹某开始经营洗浴生意,在李某家门前必经的通行道路上建造了一间锅炉房,妨碍了李某的出行。李某为此多次到村委会、镇政府反应情况,2014年8月双方在村委会的协调下达成了协议,约定尹某于2017年5月底前拆除锅炉房,然而尹某并没有按期履行协议,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现场
薛店法庭的马法官接到案件以后,初步判断该案的事实较为清楚,如果判决可能会双方的邻居不睦,于是决定利用午休时间前往双方家中进行调解。马法官先是对现场进行了勘察,之后又到双方家里了解情况。通过交谈,得知尹某之所以未按约定时间拆除锅炉,是因为李某家的一棵大桐树遮挡了尹某家的两间平房,导致房顶漏水,尹某多次要求李某修剪树枝,李某均以年龄大、不方便为由不予修剪。
签订调解协议
基于此,马法官开始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一面劝说李某尽快修剪树枝,一面开导尹某,希望其能理解老人,尽快拆除锅炉房。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就何时修剪树枝,何时拆除锅炉房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时,烈日当头,热浪滚滚,但走在司法为民道路上的马法官的心情却是凉爽舒畅的,他们每调解一起案件,这个社会就少了一起纠纷,多了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