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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的蹲守

  发布时间:2017-07-06 17:43:51



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

    7月4日晚23点30分,郏县法院堂街法庭的法官们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蹲守,终于等到当事人冀某,并让其在法律文书上签了字……

    事情是这样的,李某与冀某于200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结婚十余年来,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早已名存实亡。今年年初,李某以双方感情不合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先是对二人进行细心劝导,希望双方能够重归于好,无奈双方对婚姻早已绝望,认为离婚只是时间问题。基于此,法官初步判定双方的感情破裂,同时又考虑到调解对孩子的伤害较小,于是法官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离婚,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自理。

    本以为案件到此就可以顺利结案,不料冀某却一直言而无信,同意离婚三周后仍迟迟不肯来法院在调解询问笔录上签字。在得知冀某某一直在晚上摆放流动水果摊后,法官决定亲自上门见见冀某某。从晚上8点半到11点半,法官们在冀某家胡同外蹲守了三个多小时终于等到冀某回家。见到承办法官,冀某惭愧的低下了头,并向法官承认自己只是在跟李某赌气。在承办法官情理法并用的心理疏导下,冀某最终在调解询问笔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案件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法官们就是这样,为了每一个案件而竭尽全力。深夜的蹲守,守护的是百姓权益,守护的是公平诚信,守护的是法治信仰……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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