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案件代理律师想要到相关部门调取有关案件材料,经常遭遇推诿,甚至吃上了“闭门羹”,给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6月21日,郏县人民法院开出了该院首张民事诉讼调查令,今后律师取证“难”现象将得到改变。
郏县法院在审理马某与河南某商贸公司、郏县某社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代理律师张某与王某在查询河南某公司的经营账户时遭到拒绝。但该账户的资金情况是本案的关键证据之一,两位律师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于签发调查令在郏县法院尚属首次,承办法官在经过严格审查后,认为此次调查确有必要,于是依法向律师签发了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的作用是什么?该院李法官说,律师调查令是方便诉讼当事人,提高司法审判效率的新举措。当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证据遭到拒绝时,或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有关证据时,可向受诉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由独任法官或者合议庭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和理由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取得律师调查令后即取得向指定的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收集、调查证据的权利。
郏县人民法院首次签发民事诉讼调查令,不仅有利于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