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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650亩小麦被执行 100户农民收益得保障

  发布时间:2017-06-03 09:06:06



执行干警到达麦收现场


组织多方进行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5月31日上午,郏县法院执行局对“老赖”闫某承包的650亩小麦进行强制执行,并对100余户村民的土地承包费优先支付,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2015年4月及7月,闫某分两次向娄某借款37万元。后经娄某多次催要,闫某一直未还。娄某将闫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闫某偿还娄某35万元欠款。调解书生效后,闫某却迟迟不赔偿,娄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5月,郏县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闫某在宝丰县某村所承包的650亩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小麦)收益, 5月31日闫某向法院反映,因其未支付调解书中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申请人娄某情绪激动的带领多人到闫某所承包的田地间,阻挡闫某收割小麦。如果申请人阻挡闫某收割小麦,耽误农时,不仅本季收益会损失,还会影响下季作物的生长。并且其承包的是当地100余户村民的土地,村民们的土地承包费还要靠本季小麦收益来兑现,一旦无法支付100余户农民的承包款,后果将不堪设想。

    事关重大,时间紧迫,郏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顾不上炎热的酷暑,立即由执行局副局长鲁青建带队,由十余名执行干警组成的执行分队,前往宝丰县商酒务镇水牛里村进行调查。经核实情况后,立刻组织申请人娄某与村民代表、闫某进行协商,经过数小时的商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闫某负责收割,娄某及村民代表负责监督收割过程,收割后的麦子存放在指定地点,由法院查封。收割后的小麦先保证村民们的利益优先兑现,剩余部分变现后给予申请人娄某。

    目前,650亩小麦已收割200余亩,剩余正在收割中。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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