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郏县法院依法审结了丁某等11案涉138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3年,丁某等138人开始在石某所承包的烟叶地里干活。工作结束后,工钱却一直未拿到。经丁某等人多次讨要,石某以各种借口拒不支付工资。丁某等人遂于2017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决石某支付工资。
受理这些案件后,郏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导诉、答疑、诉讼费用缓减免申请、诉讼材料接转等“一站式”服务。随后安排民二庭专业法官对这些案件进行集中审理,以缩短办案时间。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石某讲明利害关系,希望其尽快支付工资。在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官快速作出判决:石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丁某等138人支付9万余元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