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本是同根生,琐事亲情起裂痕,细雨不见母亲泪,析理用情孝再逢”。4月10日,细雨纷纷,郏县法院冢头法庭的法官们驱车前往安良镇西安良村,在众多乡亲的围观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原告是一位74岁高龄的母亲,第一次见到她时,她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形憔悴,令人动容。后来得知,她因患脑梗行动不便,无法独立生活。她与已故老伴共育有四子三女,而长子与四子均已先后去世,其余子女相互推脱均不愿赡养老人,闻此让人心寒。无奈之下,老人将众子女告上了法庭。当法官开着警车来到村子的时候,乡亲们都纷纷出来观望。于是在村委会的办公室里,在乡亲们的围观中,法官开始了本次的庭审。
一开始各方情绪都十分激动,经过法官的一番疏导之后,都稍有平复,案情也跃然纸上。原来二儿子平时以开摩的为生,生活清贫,二媳妇也早年患上脑梗,无法自理,更使家庭雪上加霜。三儿子与长女均以务农为业,生活拮据,二女和三女常年在外地生活,无法赡养老人。平日里三儿子和长女对老人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日子本该相安无事。没想到今年年初三儿子在酒后闹事与长女发生了吵打,导致老人无人接管。经过梳理,法官找到了问题的症结,案件的调解工作也水到渠成。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三子与长女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愿意赡养老人,其余子女也表示愿意给予老人力所能及的照顾。此时,老人的脸上泛起了久违的笑容,围观乡亲们也纷纷鼓掌。
近年来,人民法庭采用这种“走到百姓家门口的审判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同时,通过现场审理、现场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使在场的群众也在旁听的过程中面对面接受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起到了“解决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