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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留守妇女权益 郏县法院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7-03-06 14:50:37


    为了迎接国际“三八”妇女节的到来,郏县法院积极行动,法官能动司法,通过与一位听力有障碍的当事人纸上的对话,顺利审结一起离婚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3月3日,郏县法院冢头法庭的女法官老郭刚上班,便见一名神情沮丧的女子走了进来,她焦急地用手比划着,想说什么,却又表达不清。老郭见状,赶忙请她坐下来,慢慢说。原来该女子叫王某,是位听力有障碍的“留守”妇女,郭法官便用书写的方式同她沟通。经了解,王某的丈夫张某常年外出打工,对妻子的生活不管不问,还不给生活费。身患残疾的王某独自带着三个孩子,生活十分艰难。张某在家时还经常因为琐事殴打王某,王某于去年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之离婚。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张某表示会痛改前非双方和好如初。可后来,张某依然我行我素、不知悔改,王某彻底灰心,再次将其诉至法院。

    了解两人的婚姻境况后,郭法官深刻体会到了王某的艰难,郭法官立即通知张某来到法庭,通过倾力调解,最终做通了张某的思想工作,长女由王某抚养,两个儿子由张某抚养,抚养费由抚养人各自承担。张某表示会照顾好两个孩子,同时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照顾王某。至此,王某终于脱离了苦海,开启了崭新的生活。对于帮助自己的郭法官,王某表示万分感谢。

    近年来,郏县法院高度重视涉“留守妇女”案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缩短办案周期,减免缓诉讼费,最大限度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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