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郏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克难攻坚,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七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满意而归。
2014年被执行人杨某、张某与申请执行人牛某等7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杨某、张某向牛某等7人分别借了5万至20万数量不等的款项,并对合同进行了公证。合同到期后,牛某等7人多次找杨某、张某协商还款事宜,但杨某、张某百般逃避,并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无奈,牛某等7人依照公证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向杨某、张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按期履行义务报告财产。被执行人杨某、张某在规定时间内既不履行偿还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经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法官遂将该房产进行了查封,经过评估后进行网拍,但3次均流拍,案件进入瓶颈期。
2017年2月6日,郏县法院在春雷行动中依法将张某拘留(因杨某在2个月之前已因其他案件被宝丰县公安局刑拘),在拘留10天之后,张某的亲属来到法院询问张某什么时候释放,因家里的孩子需要上学。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如不能按时履行义务,将按自诉案件申请批准逮捕。迫于压力,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疏导,被执行人亲属开始与7个申请人协商,同意将50多万元执行款还给申请人,并积极筹款。牛某等7名申请人也做出让步,免除了诉讼费及全部利息,双方达成和解,7个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