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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春节回访帮教未成年犯

  发布时间:2017-01-25 16:11:32



    1月25日,在春节来临之际,郏县法院少审庭全体人员来到郏县白庙乡谢招村,为未成年被告人蒋某某送去节日的问候和新年的祝福,还给其家属送去了大米、面粉、食用油等生活物资,帮助其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

    蒋某某现年17岁,家庭条件一般,其父母均为农民,因父母忙于生计对蒋某某缺少良好的教育引导,蒋某某法制观念淡薄,对自身情绪和行为控制力较差,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致使走上犯罪道路。鉴于蒋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也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法院依法从轻对其判处了刑罚。之后,周法官一直对其生活情况给予关注,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教,详细了解其思想改造情况和生活工作情况,帮助他化解心结,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

    近年来,郏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不断创新完善未成年犯回访帮教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努力与社区矫正办进行无缝衔接,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指导学校和家长搞好未成年人教育。对非监禁刑少年犯做到人人都得以落实帮教,避免脱管漏管。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对缓刑犯和刑满释放少年犯的帮教工作,密切加强与辖区学校及少年犯所在乡镇的联系,定期对被未成年犯人进行回访和教育,促使他们悔过自新,做对社会有益的人。先后共帮助4名失足青年重返校园,回访缓刑犯20余人次,这些未成年人经过少年审判庭法官的教育,均表现良好,成为遵纪守法、热爱劳动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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