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郏县法院堂街法庭里一派喜庆祥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害人韩某,专程为朱法官送来了题为“追寻司法改革之风,踏乘创新务实之风,体现公平正义之神”的锦旗,赞扬法官的高效办案。
现年47岁的韩某受雇于秦某,在张某的工地上干活。2015年4月,韩某在工地干活期间,不慎摔伤致股骨骨折。韩某住院治疗期间,韩某、秦某双方就赔偿问题分歧较大,秦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与韩某联系。因后续的治疗费没有着落,加之家境贫困,无奈之下,韩某将秦某和张某各自所在公司及秦某、张某本人一同诉至法院。
因秦某不是本地人且行踪不定,送达应诉手续难,该案办理难度较大。但为了及时维护韩某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朱彦军决心排除一切困难,早日帮韩某追回赔偿款。朱法官从张某着手,努力通过多种途径联系上张某,起初张某坚称与秦某签有合同,事故由秦某负责,自己没有责任。在朱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张某愿意承担部分责任,并且主动配合寻找秦某。在承办法官的再三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秦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元,张某赔偿韩某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
虽然案件结了,但赔偿款的给付问题仍然牵动着朱法官的心,为了减少韩某诉累,朱彦军法官积极联系被告张某、秦某,督促两人履行赔偿义务。一周后,韩某顺利拿到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