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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友谊翻船 法官调解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6-07-28 10:45:42


    朋友有难,出手帮忙,是朋友之情、朋友之义,每个人都应当珍惜这份情义,切不可自私自利,辜负了朋友的好意。友谊建立难、破坏易,一旦打翻了友谊的小船,再想修复就得费功夫了。7月8日,郏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和真诚教导下,原告李某和被告邢某握手言和。

    李某和邢某原是好朋友,二人常有来往。2015年8月15日,邢某因有急事需要用钱,便向李某开口借钱。李某借给邢某16000元,邢某当日给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条,注明:借到李某16000元整。后来,李某需要用钱,便要求邢某还钱,邢某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不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邢某偿还借款及利息。为了维系双方的情义,法官多次询问双方意见,并悉心调解。尤其是对邢某真诚开导,晓以利害,最终邢某表示愿意还款,并请求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邢某一次性偿还李某借款本金16000元,利息1000元,并且还支付律师费1000元。李某也原谅了邢某,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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