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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一二三四五”模式全力做好家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0 09:55:19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郏县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审判规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完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家事案件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庭二室”结合,夯实审判队伍。科学配置家事审判人员,在原婚姻家庭合议庭的基础上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调入1名法官,由原婚姻家庭合议庭庭长担任审判长,配备2名审判员和1名书记员负责审理家事案件。在4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室、主审法官工作室,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家庭生活经验、热爱家事审判、善于进行心理疏导和沟通的法官吸纳进来,提升家事审判质效。

    “三项”程序牵引,规范办案流程。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制定《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规程》,基本形成较为全面、系统、协调、创新的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规划。严格规范家事案件受理流转流程,制定《关于受理及流转家事案件的相关规定》,从受案范围、诉前指引、立案审查、材料发放及分案规则等方面,全面规范家事案件受理及流转。制定办案奖惩办法,对“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给予物质奖励,激发法官干事创业活力。

    “四家”部门联动,内外无缝对接。向郏县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积极主动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四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每季度定期总结家事审判开展情况。通过与各部门合作,构建高效的家事纠纷处理网络,形成社会管理新格局。

    “五项”制度管理,高效化解纠纷。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实行财产申报制度、诉前和诉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重点家事案件实行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建立巡回审判机制,对当事人出庭困难或案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家事案件,优先采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审理,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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