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谢谢你们!”申请人李某手里紧握着执行款,激动地对执行法官们连连道谢。
2011年初,李某开始从宋某处购买和其正饮料,至同年5月份共购进和其正饮料200余件,每件15瓶,价值约80000元,其中应付奖品共计价值31970.98元(或兑付饮料12587瓶)。李某要求对有奖品的12587个瓶盖进行兑付时,宋某将瓶盖收下并给李某出具了二张收条。此后李某多次催要奖品或要求给付同等价值的金钱,宋某口头答应给付,就是拖着不给并声称瓶盖是由李某的父亲来拉货放这的。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宋某向李某兑付奖品或给付同等价值的金钱。判决生效后,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及风险告知书,但宋某不履行义务也未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状况。执行法官随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宋某有近3万元的银行存款。但当法官们前去扣划时,账户余额仅剩1万余元,且宋某一直拒接法官电话。7月14日中午,执行干警们放弃休息时间来到宋某家,找到了刚从外面回来的宋某。法官们首先对宋某有履行能力却屡次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又推心置腹给其做思想工作。最终,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天向刘某支付和其正饮料兑换奖1万余元。于是,出现了上述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