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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参观”巧结案 化解矛盾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8-05-15 15:42:56


    5月14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带领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了一番“参观”。“参观”结束后,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执行案款。

    2017年,桂某驾驶越野车正常行驶时与闫某驾驶的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闫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桂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了桂某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并向闫某索要其应该承担的费用。索要过程中保险公司对于闫某答应支付赔偿金却没有实际行动的行为表示不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闫某愿意支付赔偿金5万元。

    调解生效后,闫某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公司气愤不已,申请强制执行。闫某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后表示自己愿意还钱但现在没钱可还。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未发现闫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深入村庄调查闫某财产情况时,执行法官了解到闫某的家庭是贫困户,母亲靠国家低保维持生活,刚上大学的儿子靠贷款缴纳学费,家里的三间瓦房也因年久失修被列入危房改造项目。一面是被执行人家庭确实困难无力支付赔偿金,另一面是申请人强烈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双方矛盾突出,执行陷入僵局。为打破僵局,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经过分析后,决定带领保险公司代理人到闫某家中实地“参观”。见到闫某家徒四壁,再听了执行法官介绍的实际情况后,代理人露出了震惊的表情。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给代理人做起了工作,希望保险公司能够理解闫某的处境。在进一步的沟通中,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执行案款。5月15日,闫某向保险公司支付了2.8万元赔偿金,保险公司放弃剩余2.2万元及利息。至此,该案在执行法官别具一格的执行方法下不但得以顺利执结而且还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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